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 颁布日期:1998-05-29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经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废止,现予公告。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7&order=4&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1EFF%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42301&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