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的决定
(1987年7月2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1987-07-02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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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设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3&order=4&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F0AB%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702&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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