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年3月16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07-03-06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
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
》,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2007年3月6日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80&order=1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A7%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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