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的决定

(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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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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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11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出的建议,决定: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每年举行一次。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1&order=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D9A8%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301&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