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省通信条例》的决定
(2002年3月28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02-03-28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4月21日通过的《
海南省通信条例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2&order=4&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E2%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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