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 颁布日期:2004-06-28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
由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1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28日
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建设用地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