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决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1&order=2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F021%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702&OpenCondition=】
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人事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1-03-11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2011-03-11
贵州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委员会的决定
2011-03-11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
2011-03-11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决定
2011-03-11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决定
2011-03-11
© 2011 - 本系统中的信息仅供参考,在正式场合使用时,请与标准文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