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日期:1996-12-31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公通字[1996]91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执行中要严格着装发放范围,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建制、非在编在职以级没有授衔的人员一律不得发放服装。以前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被装供应标准停止执行。
  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着装范围和供应标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3&order=5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DD4E%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501&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