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红树为深圳市市树的决定
(2007年7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07-07-24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深圳市第二市树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对该议案所作的初审报告。会议决定,在保留荔枝树作为市树的基础上,同时增加红树为我市市树。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0&order=16&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D914%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701&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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