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司法机关办案监督规定(试行)》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06-12-21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汕头市人大常委会
由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21日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司法机关办案监督规定(试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