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02-01-21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通信管理条例
》。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1&order=4&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E0%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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