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0年8月25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12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颁布日期:2000-10-28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
抚顺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7&order=46&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8B2%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42502&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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