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的说明

  •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

  ──1988年3月3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民政部部长 崔乃夫
  去年8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并决定提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至今,筹备组开展建省工作已经半年。现在,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对设立海南省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海南岛位于我国广东省的西南部,南海西北部。它北隔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相望,西濒北部湾,连同南海诸岛礁及其海域,是我国最南端的领土领海,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海南岛是我国的第二大岛,连同南海诸岛,面积34000多平方公里,环海南岛海岸线1500公里,资源比较丰富。已探明的地下矿产有铁、锰、钨、石油、天然气等50多种,其中有些储量大、品位高,在国防、航天等领域具有重要价值。海南岛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为22°C至26°C,雨水丰沛,年降雨量2000至2600毫米,是我国热带经济作物的主要生产基地,橡胶生产占全国天然橡胶总产量的60%以上。海南岛的海洋水产和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海域内的鱼、虾、贝、藻多达800多种,其中经济价值较高的有40多种。据调查,可供开发的旅游点有123个,其中40几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海南岛现有605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99万。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海南各族人民为建设宝岛作出了重要贡献,海南的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和广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给予海南较多的自主权,加快了海南的发展速度。“六五”期间,海南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财政收入都有显著的增加。但是,由于受许多条件的限制,海南岛的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与其他沿海地区相比,海南还有较大差距,但发展潜力很大。
  近几年来,为了加快海南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开发海南,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务院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其所辖区域从广东省划出来,单独设立海南省。海南建省后,由中央直接领导,更有利于集中全国力量支援海南,有利于海南比较独立自主地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特殊政策,有利于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统一组织领导全岛的开发建设,使海南的各项优势充分得到发挥。海南筹备建省的消息公布后,国内外反映极为热烈,认为是促进海南经济起飞的重大步骤。海南各族人民更是欢欣鼓舞。
  海南建省后,简称“琼”。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海南省管辖海口市、三亚市、通什市;琼山县、琼海县、文昌县、万宁县、屯昌县、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儋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黎族自治县;西沙、南沙、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目前,经过海南建省筹备组多方面富有成效的工作,建省筹备工作已经就绪。建议批准设立海南省。
  我的说明完了,请审议。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browseotherlaw.cbs?rid=bj&bs=270697&anchor=0#go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