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的决议

(2006年7月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2006-07-06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银川市人大常委会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债务管理,调整债务结构,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贯彻实施“兴工强市”方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建立严格的债务风险控制机制,降低债务风险,控制举债规模。今后本级债务总额控制在40亿元左右。每年10月份市人民政府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债务变化和使用情况,并确定下一年度债务的增减额度及投向。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81&order=6&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D89A%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701&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