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办法

  • 颁布日期:1989-03-17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失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国家教委

  为改进行政法规、规章发布工作,提高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时效性,使行政法规、规章能够及时为社会和公众知晓,便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执行和遵守,现就国家教育委员会依照授权和职权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行政法规,由委主任签署发布令。
  二、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由委主任签署发布令。
  三、行政法规、规章发布令包括批准机关和发布机关、序号、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名称,通过或者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和签署人等项内容。
  四、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具体工作,由委政策法规司负责。
  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委政策法规司送交委主任签署发布令。
  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规章,由负责起草的单位送委政策法规司审核,并提交国家教育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委主任签署发布令。
  五、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签署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教育委员会政报》、《中国教育报》应全文刊登。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少量文本,供有关部门和单位存档备查。
  六、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格式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格式二)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格式一)
  

              第X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条例(规定、办法),已于XXXX年X月X日
  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主任:XXX
                           XXXX年X月X日
    注:此格式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委发布,发布日期与施行日期一致的行政法
  规。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委发布,发布日期与施行日期不一致的行政法规,将“现予发
  布施行”改为“现予发布,自XXXX年X月X日起施行”。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格式二)
               第X号
    XXXX规定(办法,等),已于XXXX年X月X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
  办公会议(或全体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主任:XXX
                           XXXX年X月X日
    注:此格式适用于国家教委办公会议(或全体会议)通过,发布日期与施行日期一
  致的规章。发布日期与施行日期不一致的规章,将“现予发布施行”改为“现予发布,
  自XXXX年X月X日起施行”。发布的规章如系两个及其以上部委会签的,则作相应
  改动。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4&order=5&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2DD6%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41701&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