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的答复

  • 颁布日期:1997-04-10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适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法律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属行政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暂扣措施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3&order=1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268B2%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7030102&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