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
颁布日期:1997-12-15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
〉的决定》已于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删除。
对有关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61&order=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2CE4%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51219&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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