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07-06-21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经2007年6月19日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鉴于《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已被废止,市政府决定,废止1990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发布、1993年8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一次修正、1996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