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07-06-21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经2007年6月19日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鉴于《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已被废止,市政府决定,废止1990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发布、1993年8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一次修正、1996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第二次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60&order=15&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B6%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