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决定

(2003年12月4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12月8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公布)
  • 颁布日期:2003-12-08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抚顺市人民政府

  经抚顺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4日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10月25日市政府第87号令)。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7&order=2&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25FD6%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60209&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