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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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7年5月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1&order=33&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3D85%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40110&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