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州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04-02-12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2003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贵州省屠宰税征收办法》(1998年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5&order=2&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2340C%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5040220&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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