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2009-03-27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NO:SC080950)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7日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3&order=29&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E4%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