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
(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2009-03-27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NO:SC080950)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7日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