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02-03-19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2002年1月31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于2002年3月19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