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10-07-26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6月21日市政府第13届1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穗府[1988]13号)已不适应我市社会实际情况需要,现决定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0&order=85&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D3%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