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2005-03-25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3月25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3月25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