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2005-03-25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3月25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3月25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2&order=23&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D2%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