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

  近日,商务部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办法》,就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回答了中国政府网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商务部新发布的两个办法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2007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485号令,正式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条例》的顺利实施,商务部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两《办法》)。两《办法》主要是根据《条例》有关特许人备案制度和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特许人备案的程序和商务部门的管理权限以及对特许人信息披露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从法律层次上讲,《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是两《办法》的上位法,是制定两《办法》的依据;两《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是对《条例》有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从而增强行政法规的可操作性,便于特许经营者遵守和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二、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发展的情况如何?
  特许经营在我国虽然只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发展速度很快。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已有2600多个特许经营体系,涉及餐饮、零售、洗衣、室内装饰等几十个行业和业态,加盟店铺近20万多家,提供就业岗位近300万。特许经营的发展对于调整、改善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特许经营本身的特点,加上我国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社会公众对特许经营的了解不够充分,特许经营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特许经营活动不规范,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特别是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以特许经营名义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阻碍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发展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本届政府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其中,加强立法工作,就是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条例》及两《办法》的出台将会有力地促进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备案制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有何意义?在具体程序上,《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备案企业怎样做?
  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鉴此,《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要求特许人备案主要有三个作用:一是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二是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三是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
  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上备案的原则,即所有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都应当通过网上备案。为此,商务部开通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信息备案系统”。特许人都可以通过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提交所有备案材料,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该系统进行备案管理。
  在备案材料方面,《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了10项备案应提交的材料。为便于企业提供备案材料,规定所有材料都可从网上直接提交。此外,在备案信息系统内,还对主要文字性材料设计了表格,保证提供材料的统一性和便利性。同时,《备案管理办法》还对备案时间,信息变更、年报制度、备案监管、罚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便于商业特许经营者遵守和执行。
  四、《备案管理办法》对商务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作了哪些规定?
  根据《条例》确定的原则,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备案管理机关。《备案管理办法》根据《条例》的规定,明确了两级备案机关,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根据《备案管理办法》,商务主管部门将对有关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条例》和《办法》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备案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了备案的方法与程序,便于行政部门高效规范地履行职能,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
  五、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商业特许经营产生怎样的影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特许人根据《条例》的要求,将有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特许人进行披露。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保证被特许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止上当受骗非常关键。《条例》在借鉴国际通行作法的基础上,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作了专门的规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此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细化,对《条例》中规定的11项信息披露的每一项内容都进行了分解,对所包含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如规定了有些信息必须用文字说明,所有数据要提供测算依据等,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同时,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出于对特许人的保护,《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增加了有关特许人关联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对特许人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
  六、今后商务部将如何进一步完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体制?
  下一步,商务部将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根据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套实施制度的建设。除了继续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外,还要加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有效防止合同欺诈;针对特许经营活动本身的特点以及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加强对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平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保障和引导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browseotherlaw.cbs?rid=bj&bs=245894&anchor=0#go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