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1年5月25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2001-05-25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耕地保护条例》。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3&order=6&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E4%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