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03-07
实施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发文文号:
颁布单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修改原因
提交修改
取消
经2005年3月1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三月七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
》的决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
》。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9&order=19&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97%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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