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决定

(2003年8月27日通过)
  •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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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00年11月15日第5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同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本公约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予以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本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1&order=18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3D6A%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40110&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