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处的决定

(1984年11月4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颁布日期:1984-11-04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为了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各地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绵阳、南充、乐山、雅安、宜宾、内江、涪陵、万县、达县地区联络处。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73&order=2&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F0AB%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702&OpenCon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