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外资司司长穆虹就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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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介绍一下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公布的背景?
我们前一段执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199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至今已经有4年多时间了,现在看来,这个目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
首先,大家知道,去年12月11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我国承诺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规则;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为履行这些承诺,我们有许多事情要做,其中包括对以往利用外资的一些政策作出必要的调整。其次,过年开始,我国正式实施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第十个五年计划的主线。我们在扩大开放,继续鼓励外商投资的同时,要积极合理地引导外资投向,使之与我国未来五年的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实现有机结合。在新的时期,我们在利用国外资本的同时,要把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引进先进技术、现代化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上来。这也要求我们对指导外商投资的政策做出修订和补充,与时俱进。
今年2月21日,朱镕基总理签署了第346号国务院令,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在这个《规定》中明确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对外经贸部全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和适时修订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正是按照这一要求,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11日以三部委令的形式正式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个新《目录》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旧《目录》同时废止。
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的重要目的是什么?
简单地说,新《目录》的重要目的,就是要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适应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对利用外资工作的要求,继续鼓励外商投资,并为外商投资提供新的、更加明确的指导政策,新《目录》也是今后外商投资管理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适用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旧的《目录》相比,有哪些不同?
与旧《目录》相比,新《目录》在内容上有这样一些新的特点(或者说不同点)。
第一,扩大了市场准入范围。这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领域,包括银行、保险、电信、运输、商业、外贸、旅游、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等,将按我国向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开放。
第二,扩大了鼓励类投资的范围。在新《目录》中,鼓励类投资条目由原来的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条目由原来的112条减少到75条。一些原列在限制类的项目现在放到了鼓励类,比如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
第三,放宽了对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在新《目录》中,一些原来要求中方控股的,现在取消了控股的要求,如公用港口码头的建设;一些原来要求中方绝对控股(即中方股比必须大于51%),现在改为了相对控股,比如民用机场的建设。
第四,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对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和有利于发挥西部地区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的项目,在产业(产品)和投资股比的限制都比东部地区更为宽松。
新《目录》中明确列出鼓励业、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目录,不属于这三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目录》。允许类即意味着允许投资和竞争,一般工业产品大都属于这一类。
此外,新《目录》在形式上也有一些变化,例如,取消了旧《目录》中的限制乙类,限制类不再分甲类、乙类。再如新《目录》中在产业(产品)的分类方式上,采用了国民经济统计的现行分类标准。
总之,与旧《目录》相比,新《目录》更多地体现了扩大开放的要求,对外开放的窗口开得更大了,门坎更低了。
四、新的《目录》实施后,为外商在华投资提供了哪些新的商机?
随着市场准入领域和鼓励类范围的扩大,地域、股比、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放宽,外商投资的机会肯定更多了。首先,在新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孕育的商机就很多。比如说电信业。从增值电信到基础电信都要逐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这些年我国电信业务量一直保持着20%以上的增长幅度,这是对外商投资者充满魅力的领域。再如银行和保险业,不仅取消地域限制,还要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从只允许经营外币业务到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从只允许经营非寿险业务到允许经营寿险业务。像美国花旗银行、友邦保险、汇丰银行都已获得开展这方面的业务。还有,刚才提到一般商品的零售、批发和物流配送也属于鼓励投资的范围,一些国外的大型连锁商业集团和运输公司有这方面的优势,它们对进入中国市场很有兴趣。我们估计,新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很有可能成为外商投资新的增长点。
其次,随着开放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外商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也大有可为,包括电力、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市政工程等等。例如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之一--西气东输工程,全长4000公里,总投资约460亿人民币。我们对外公开招标,英荷壳牌公司已经中标。西气东输工程下游受气的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的城市输气管网也需要大量投资(约700亿人民币),我们也欢迎外商来投资。据世界银行与中国的研究机构测算,在未来10年中,中国仅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总需求约7500亿美元。这是一个庞大的投资需求,我们欢迎外商投资。
相对中国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而言,潜在的商机是无可限量的。
五、许多外商很关心,新的《目录》出台后,中国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会不会变化?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新的《目录》出台后,我们会继续实行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以往在企业所得税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仍然有效。应该说,随着鼓励类范围的扩大,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更多了。
六、新的《目录》出台后,你对外商在华投资的发展趋势怎么看?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利用外资领域确实取得了可喜成绩,截止去年底,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家,合同外资金额74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4000多亿美元。去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跨国直接投资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我国仍然实现了实际利用外资468亿美元,增长近15%,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居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首位,很不容易。今年1-2月份,我国又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近4000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9亿美元,分别增长23%和28%。去年12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曾有人担心外商直接投资会下降,看来这一担心是不必要的。
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后,随着对外开放领域的进一步扩大,对外商投资的导向政策更加明确,加之不懈地改善投资环境,我们相信,外商投资的规模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