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 颁布日期:2003-01-07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2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一月七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1999年10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2&order=12&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E3D2%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3&Open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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