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件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

  • 颁布日期:1998-01-01
  • 实施日期:
  • 时 效 性:有效
  • 发文文号:
  •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农村优待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暂行办法》等26件行政规章,因已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或调整对象已发生变化,经1997年12月18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废止。
  目录
  1、《河北省农村优待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暂行办法
  2、《河北省录音录像制品管理细则
  3、《河北省劳动安全卫生经济处罚办法》
  4、《河北省矿山安全卫生处罚试行办法
  5、《河北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暂行规定》
  6、《河北省印刷业管理暂行规定
  7、《河北省音像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8、《河北省录像放映管理暂行规定》
  9、《河北省城镇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0、《河北省炉窑烟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11、《河北省乡镇、街道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实施办法
  12、《河北省推动横向经济技术联合暂行规定
  13、《河北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试行)
  14、《河北省征兵工作暂行规定
  15、《河北省科技兴冀省长特别奖暂行规定
  16、《河北省征兵工作奖惩办法(试行)
  17、《河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办法
  18、《河北省工人技术考核暂行规定
  19、《河北省食盐加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河北省个体开业行医、联合诊所、民办医院管理暂行规定
  21、《河北省经销伪劣商品处罚暂行规定
  22、《河北省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试行)
  23、《河北省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
  24、《河北省推动横向经济技术联合的补充规定》
  25、《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
  26、《河北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http://law.npc.gov.cn:87/page/secondbrw.cbs?rid=54&order=1&result=C%3A%5CWINDOWS%5CTEMP%5CC11F368%2Etmp&page=codetitle&f=&field=%B7%D6%C0%E0%BA%C5&transword=+&dkall=0&code2=1020801&OpenCondition=】